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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很重要!

每个人都有必要立遗嘱吗? 对每个成年人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对多数人而言,谈死亡后的规划始终是一个难以面对且容易推迟的话题。 本文将列出立遗嘱的好处,并概述将会涉及的过程。 希望这些资讯能让遗嘱通俗易懂,从而鼓励你立下一个属于自己的遗嘱,让事务在被妥善安排情况下,助益生活更加圆满。 如何开始? 是否需要由律师或专业的遗嘱撰写人准备(可事先质询需要支付费用)?或者可以“DIY”的方式? 逻辑上而言,专业起草的遗嘱肯定是较好的选择。 您不仅可以确信自己的遗产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指示分配,并能引导您在自己的特定的个人情况和家庭状况,撰写有效的遗嘱。 DIY遗嘱的形式则有一定的限制,对一些特定的情况和家庭状况,还是通过专业且仔细的草拟为上策,以确保遗嘱有实质效用,例如: (a) 当您想把财产留给需要供养的家属; (b) 当您有几个家庭成员可能会对你的遗嘱提出索款,例如第二任伴侣、前婚姻的孩子或前任配偶; (c) 您永久居留国外或 (d) 有海外财产。 立遗嘱的好处 首先,遗嘱让您决定并规划在您去世后如何分配您的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和供养金。 …

立遗嘱的形式与好处

众所周知,在马来西亚立遗嘱是必须以书面形式和由立遗嘱者签字,并有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签字,才为有效。 在冠病期间,由于行动管制和各种标准作业的限制,很多人好奇是否能以电子形式或视频方式来达到类似的法律要求。 遗嘱必须是书面形式 目前,尚无其他可以替代遗嘱必须以书写方式的的法律要求,如以手写,打字,印刷。因此,口头,音频或视频记录是被视为无效。 签遗嘱要有证人在场 就有关《1959年遗嘱法令》所述而言,遗嘱必须在至少两位证人的见证下签署。虽然目前有些论据指出,这种法律形式上的要求可以通过在屏幕上以电子方式执行电子遗嘱,但这其实也抵触《1959年遗嘱法令》,因为该法令将“签字”定义为立遗嘱者的手写签字或标记。 换句话说,以电子方式签署遗嘱其实是不合法律标准的。 “在场”包括实体上的存在,而不是虚拟的存在。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见证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意味着没有见证人在场。 结论 因此,我建议大家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从业者,以允许自我隔离的立遗嘱者执行有效的立遗嘱。 目前  ,立遗嘱也许是很多人的优先个人事项,大家都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不可预测且易变。 立遗嘱的好处 首先,拥有遗嘱会对立遗嘱者的去世后的资产进行有效分配,因为遗嘱认证书的申请从立遗嘱者去世之日起只需要大约1个月的时间。重要的是,没有遗嘱可能会导致诸多不必要的问题,例如: 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某人去世后,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令》依法分配财产,即法律规定分配财产的方法。 2.需要有人向高等法院或土地局(通过县土地管理员)申请行政书且必须是所有受益人都同意的。 3.申请人也需要出示两名担保人。 4.若向高等法院申请,从去世之日起到完成整个分配事务平均需要3到6个月的时间。如果要向土地局申请行政书,整个事务平均至少需要6个月。 文章来源 : …

处理遗产的自助指南 (没有遗嘱情况下)

10.处理遗产 承接上集所述,一旦  “遗嘱执行人”或“Executor”获得遗嘱认证书 (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的“管理人”或“Administrator”获得遗产执行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后,就可以开始处理遗产。 如果死者有遗留下遗嘱(’Will’),则按死者的意愿处理。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分配给法定受益人(请看图一)而非死者的意愿。 也有人去世后,虽留下遗嘱,但遗嘱没说明某些财产要如何的分配,因此也将根据遗产分配法处理。 11.谁可以申请成为遗产的“管理人”或“Administrator”? 基本上,任何法定受益人都可以申请成为管理人。前提是不能超过四位。 12.到哪里申请“遗产执行书”? 首先可到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或者向不动遗产(immovable property) 的所属土地局的“District Land …

处理遗产的自助指南

1.介绍 为了处理某人去世后的财产,我们需要“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或“遗产执行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如果死者留下遗嘱,则需要前者;而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则需要后者。这些文件得以证明你有处理遗产的合法权利。 2.谁可以申请? 如果有遗嘱,则在遗嘱(Will)中或遗嘱更新书(Codicil)中指定的“执行人”(称为“遗嘱执行人”或“Executor”)可以申请遗嘱认证书。如果无法理解遗嘱或遗嘱更新书,可寻求律师的帮助。 如果该人没有留下遗嘱,那就是处理遗产的“管理人”或“Administrator”。基本上,可以申请成为管理人的配偶(丈夫或妻子),死者的孩子或父母。 3.停止遗嘱认证或执行书的申请 如果在谁可以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方面存在争议,或是否存在遗嘱,利益相关者都可以申请遗产冻结令,以防止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然后再予以批准。此冻结令在马来西亚有效期为6个月。 4.如果你被委任为执行人或管理人 您将负责分配死者的财产。首先,您需准备以下所述的文件来申请遗嘱认证或遗产执行书:- a)如果您是遗嘱执行人,则需正本遗嘱(如果你为管理人,则不需要); b)死亡证书; c)死者的资产和负债清单(连同所有权证明);和 d)受益人名单(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依据法定继承人(注:将在下节文章分享)。 5.如果你不想担当遗嘱执行人 你可以放弃申请遗嘱认证的权利(称为“声明放弃”),也可以指定一名律师代表你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