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和雇员在终止雇佣关系时的权利
问题1: 如果公司/雇主要你离开工作职位却没有提前通知,你应该怎么做? 问题2: 如果你觉得自己被不合理地解雇,你应该怎么做? 第1题所提的当公司/雇主要你离开工作职位却没有提前通知,而且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解雇。 至于问题2其实和问题1息息相关。 以下三点是当雇员觉得自己被不合理地解雇时可做的:- 基本上,凡事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情况下被雇主解雇的任何雇员,都可以在工业关系法令第二十节下向工业关系部提出书面申述以申请复职。工业关系总监会在收到申述后,会见双方调解。在任何调解程序中,代表律师或法律顾问都不准在场。当在无法调节的情况下,总监才会将此案提交人力资源部长,以决定是否有理由转介到工业法庭裁决。 雇员可以在他被解雇的工作地点最近的工业关系部提出申请。 此申请的两个重要的前提是:- 3.1 雇员必须在解雇后60天内作出该申述(注:如果该雇员是在收到有期通知的情况下被解雇,他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任何时间提出申述)。 3.2 所谓的申述,就是说雇员必须向工业关系部的总监告知他在解雇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并对他而言认为是不公正的。 一但申述被转介到工业法庭裁决,工业法庭将在听审后,根据工业关系法令第三十节,以公平,凭借良心和案情的真相做出裁决而不讲究技术性质和法律形式。 …